成品油行业进一步规范是可期的,也是必然的。现阶段的偷逃消费税等乱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不利于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下称“海南税务局”)日前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琼税稽罚告〔2021〕4号)显示,海南默克埃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默克埃诺石油”)因多项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等违法行为,被海南税务局处以补缴税款、行政处罚合计金额近4.6亿元。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在全国多地掀起了一场针对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的督查、整治行动。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发布督查公告,对全国18个省市的税务局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此次海南省通报的处罚案例,也是大范围整治行动以来对外公布的首家因偷逃消费税被查处的企业。
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是规范成品油行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开始,相关部门的行动力度超出预期,一个规范、公平的成品油市场非常可期。
“此前认为炼厂生产流程复杂、物流难以追踪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资料显示,默克埃诺石油成立于2017年12月,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经营范围包含石油制品、工业燃料油。
海南税务局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披露,默克埃诺石油于2017年12月将购进的原油、原料油、重油等共计约18.31万吨委托湖北中资埃菲尔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油品调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燃料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加工费约220万元,并取得了受托方开具的油品调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1.2元/升,按照燃料油1吨等于1015升计算,默克埃诺石油2017年12月委托加工应税燃料油应补缴消费税约2.23亿元。
此外,默克埃诺石油还于2018年1月向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儿村环保油厂销售燃料油共计5.18万吨。而该批燃料油实际为其购入的重质油,属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行为,应补缴消费税约6318万元。另外,默克埃诺石油还应按消费税额7%税率计算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约2000万元。
海南税务局对默克埃诺石油少缴消费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要求补缴税款外,再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合计约1.5亿元。
商务部石油流通专家尹强对记者表示:“通过调油方式偷逃消费税的行为,在行业内具有典型代表性。海南省此次公开通报案例,对行业具有一定警示作用。”
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所副所长李振光也指出,海南省此次公布的处罚案例对行业具有重大意义。“该案例涉及海南、湖北、辽宁等多地以及多个环节,海南方面通过严格查证,实现了违法必究,对行业有重大借鉴意义。这也表明了成品油行业乱像治理是有法可依、有迹可循的。此前认为炼厂生产流程复杂、物流难以追踪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规范成品油行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开始”
事实上,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在业内存在已久。此前相关部门虽也进行过系列打击、整治行动,但并未起到较好效果,偷逃消费税问题甚至愈演愈烈。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成品油消费税的管控政策,并在多地开展偷逃消费税整治行动,力度前所未有。
今年5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进口环节的轻循环油、混和芳烃、稀释沥青等调油组分纳入消费税征收目录,以堵住进口端的消费税漏洞。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称,自7月10日起,将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航空煤油类目中新增“经销企业库存勾选控制”功能,以此来达到管控航煤销售途径,加强贸易端消费税收监管的目的。
政策之外,相关部门的督查、打击行动也不少。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察公告,对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海南等全国18个省市区税务局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其中成品油消费税问题也在督查任务之列。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还就《深圳市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加强成品油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生产、经营和使用。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从进口逃税调油组分、违规转卖原油配额、出厂逃税油品等多个方面规范治理行业,是多年来规范成品油行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开始,是放开行政管理之后,走向现代监管的重要一步,行动力度超出预期。”李振光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也指出:“目前全国包括海南省在内的多个地方,都在积极推动成品油消费税整治行动,打击力度相较过去要大很多,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需要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税收管理和征收机制的问题”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相关部门整治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的决心和力度值得肯定,但要彻底根治,仍需综合施策。
“过去‘运动式’的整治行动,可能打击一阵就好一点,但不打击时就又会‘死灰复燃’,经常出现‘整治—反弹—整治’的循环怪圈。因此,需要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税收管理和征收机制的问题。”郭焦锋说。
郭焦锋建议:
第一,可以把中央税改成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让地方政府在成品油消费税中有一些实际的收益,以提高地方监管的积极性。
第二,要改变目前以票控税的方式。石油化工产品种类繁多,达数十万种,现在成品油消费税凭票按照税目征税,存在巨大漏洞,会造成变票、换名等逃税行为,国家征收不到应征的消费税。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大数据管税的技术以及机制建设,实现源头控制。从炼厂原料进口端一直到炼厂产品销售端,都要进行全程大数据追踪,使价值流、信息流做到多流合一,来追踪相关产品的流向。
“成品油行业进一步规范是可期的,也是必然的。现阶段的部分乱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不利于技术水平的提高,更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要达到经济社会的各项目标,必然要通过各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实现。”李振光说。
对于如何进一步规范行业,李振光对上述观点给予赞同,并给出了建议:“首先要针对现有征收环节完善核准手段,并尽快进行消费税改革,将征收环节从炼厂转移到终端,这样不仅有利于征收消费税,也有利于各地掌握真实的消费水平,更好制定减碳措施。信息化手段之外,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海南案例表明现阶段是有法可依的,但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行,是规范行业的基础。”
来源:中国能源报